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121210 生命中的需要

講員:謝連春牧師
經文:路10:25-37
記錄:佳佳記

         我們是否有真正思想,我們生命中真正的需要是什麼?人心裡面想要得到的,其實是不是他們最迫切的需要呢?人常想著要追求什麼以得到滿足,但事實上人的心永遠不會因為他所追求到的而滿足,這是為什麼呢?就如聖經中撒瑪利亞婦人已有丈夫,但仍不滿足。耶穌對他說:“凡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因為有耶穌為活水的泉源在他的生命中,他才能有真正的滿足。

       人常常花時間精力去追求一些事物,但卻很少去思想,到底我想要的東西,是不是我真正最迫切需要的呢?新約聖經中,面對人的試探困惑,耶穌總是真誠回應,讓人去思考神在人生命中的意義?當我們遇到人或事,有困惑時,是否真的願意放下自己的主權,聽主的聲音,我們的生命對主的話語有什麼回應呢?

       路10:29說到有一個律法師試探耶穌。律法師是個有權威的人,他為了要得到群眾的讚美,顯得自己有能力有知識,就問耶穌他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這是一個以信仰為核心的問題。雖然清楚律法,但卻不知他真正的需要其實是神的愛與憐憫。那人為要顯明自己有理,又問耶穌誰才是他的鄰舍?於是耶穌用了一個比喻來告訴他。在當時,對律法師來說,鄰舍應該是猶太人,因為他們認為猶太人才是上帝所揀選的人。但耶穌用比喻告訴他真正鄰舍的意思。在耶穌的比喻中有提到三種的人。

一.) 強盜

        強盜的行為代表著不擇手段,損人利己及愛爭競的人。很多時候人的心就很像強盜,有許多的敗壞。認為別人的就是自己的,或是認為某些事是自己該得到的,要了還要再要。因為貪念及慾望,忘了與神的關係。我們當反思,自己是否在生活中時常像強盜,一直不滿足,困惑?而不斷爭取,想要得到更多,損人利己。願神幫助我們,對人要常存無愧的良心。

二.) 祭司和利末人

       雖然他們都是事奉神的人,卻都從受害人的身邊走過。他們雖看到別人有需要,卻無動於衷,只要守住管好自己的就行了。外表雖信神,但裡面卻自私自利。如今很多知識份子就是如此,覺得自己所得到的,都是因為自己的能力得到的,依靠自己,覺得只要做好自己本分,管好自己該擁有的就行了,很少去看別人的需要。求神幫助我們不要效法他們。

三.) 那落在搶到手裡的人及撒馬利亞人

       有一些解經的說,其實這受害者就是耶穌在比喻衪自己。他的遭遇反映出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的遭遇。而那有憐憫心腸的撒馬利亞人,就是他的鄰舍。而撒馬利亞人代表著一個有行動,願意放下自己的事,憐憫人的人。他的觀念是認為我的就是你的。只要你有需要,我就願意分享,付出到底。他才是主的鄰舍。但其實除了神的憐憫,沒有人能像衪一樣憐憫人。也唯有在基督耶穌裡面的人,他才有基督的生命,自然會流露出憐憫人的心。很多時候,當我們看到別人有需要時,因著思考自己的利害關係,就猶豫要不要伸出援手?不捨得為別人放下自己的好處或利益,因為覺得那對自己很重要。但只有耶穌知道我們真正的需要是什麼,因為唯有衪才是人心裡面最需要的,唯有衪能賜豐盛的生命給我們。我們真正當追求的是主耶穌。求神幫助我們,重新思考認清我們生命中真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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