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員:謝連春牧師
經文:羅14:7-8
記錄:弓二
每位基督徒都當將生命委身給主,在神所安排的事奉岡位上忠心服事主。我們信主的過程、經歷、個人與神的關係每個人都不同,然而有一件是一樣的,就是我們信主的時候生命就改變了。聖經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了“。此外,我們的地位也從罪人變成了義人,並且因信稱義,與主建立了更親密的關係。弟兄姐妹,甚麼是委身的生命呢?”委身”就是為主而活。信徒除了將委身落實在生活當中,也要落實在教會裡。在此,我們就逐一來瞭解甚麼是委身的生命?
(一)甚麼是委身於主的生命?
(a)信徒生命主權的轉移
委身其實就是信徒生命主權的轉移。過去的日子,我們的生命是屬自己的,如今我信了耶穌,我的生命是屬耶穌的,這就是生命的轉移。羅14:8告訴我們”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弟兄姐妹,我們是主用重價贖回來的,林前6:20也有提到”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以前的我們受罪的綑綁、魔鬼的轄制,但如今主把我們救了出來,讓我們在基督裡獲得了真理的自由,並且賦予了我們享受祂所賜的一切恩典。
(b) 信徒生活價值的改變
甚麼樣的改變呢?第一就是他不再為著自己而活。保羅他在羅14:7告訴信徒們“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保羅所說的”為主而活”有雙重的意思,其一就是“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這是個很重要的改變,因為信主前,我們所思所想所做都是為著自己,但信主後,我們當以主而活。其二就是“我們是屬主的就當為主而活”,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要達到主的藍圖和計劃,以討祂的喜悅。切記,如果我們為著自己而活,就陷在罪裡了,但我們若為主而活,就有了得勝的生命。
(c) 信徒生活方式的改變
弟兄姐妹,當我們肯為主而活時,我們整個生活方式也會開始改變。過去是為著個人的意識來生活,今天我是為著主而活,就不再按著自己的喜好、計劃來做事;而是為著主的喜悅和計劃來做。這樣的改變,可能會改變我們整個的人生。
(d) 信徒將自己的生命奉獻給主
羅6:12-14提到”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象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弟兄姐妹,這段經文講得很清楚,我們服事的對象正是主。在我們信主前,我們是罪的奴僕,罪管理了我們,逼我們犯了很多的罪,當我們信主後,我們已被耶穌基督從罪惡當中救贖出來,我們就不再屬於罪,而是屬耶穌基督。如果我們照著主的指示去做,為祂而活,我們就沒有理由犯罪了,而主將在我們身上掌權,產生義的生活。
(二)如何將生命委身於主?
這句話簡單而言,就是我要怎樣為主而活?耶穌在約6:57裡說”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弟兄姐妹,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三件事,即(1)接受祂生命的人因祂而活(2)效法祂的榜樣(3)順服祂的旨意。弟兄姐妹,耶穌基督祂怎樣為天父而活呢?(1)以天父的事為念(耶穌12歲時就對祂的肉身父母說”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顯見自祂懂事以來,所思所想皆圍繞著天父)(2)遵行天父的旨意(耶穌來到地上、被釘於十字架,這些都是天父要祂做的)(參考約5:19;8:28;太16:24-27)。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