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9, 2010

031010 得救的生命

講員:謝連春牧師
經文:弗2:1-6; 4:13-14
記錄:潘子記


        什麼是生命?許多人都解釋不出什麼是生命。今天我不是要談生命的解釋,是要與你談到基督徒得救的生命特徵。這生命是重生得救的生命,是活的,是有生命力的。簡單說,他是有生命力的基督徒。基督徒的生命表現出剛強且成熟,就好比好樹結出好果子。今天,我們一起來思想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他的生命特徵是什麼?

一.  他的生命是活的

       弗2: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衪叫你們活過來。”不論是人,動物,如果是有生命的,他便是活的。這節經文是指人類靈性的死,而耶穌是唯一人類的救贖。信耶穌前後是很大不同的,比較就好比生命的死與生命的活,靈性的死與靈命的活。聖經形容人的光景是死在過犯罪孽當中,死亡限制在一個範圍裡面。弗2:2提到人類沒有力量跨越以下四樣:1)隨從今世的風俗,無意志力。2)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也就是邪靈,無能力。 3)放縱肉體的情慾,無目標。4)原本為可怒之子,是沒有盼望。當人類處在這樣的光景時,很需要有上帝豐富的恩典與慈愛。約壹 5:12說:“人有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我們因為有耶穌的生命,衪也是我們力量的源頭,因此我們有力量不隨從世俗,不順服那惡者,不放縱肉體的情慾,我們的人生有了盼望與目標。這得救生命的特徵會表現在他的生活中。聖經說到他已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活出耶穌的樣式,並在基督裡誇勝。

二.  他的生命有要求

       羅 8:1-2:“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我們信了耶穌就不再定罪,已經出死入生了。當愛慕那純淨的靈奶,追求豐盛的生命,就像嬰孩要求大人去觸摸他,他要得到照顧,他生命才能漸漸長大。屬靈生命也一樣,需要喝靈奶,禱告,親近神,才能長大。不要讓肉體需要越來越強,卻不是靈命。今天的人往往為生活的要求,使他努力向上掙扎,為著求生的慾望,為著今生圖謀大事而已。是因人類始祖犯罪後就出軌了,這變成人只求關乎肉體的慾望,是帶著有罪性的。基督徒需要對新生命有要求,讓聖靈在他裡面作光照,引導的工作。當基督徒對他裡面的新生命沒有要求時,聖靈在他耳邊聽起來是耳邊風的時候,他就應當趕快回到上帝面前認罪與悔改!今天你生命的要求,第一優先是什麼?是不是屬靈的事當成你的優先呢?

三.   他的生命會長大

       弗4:13-14說到:“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屬靈生命需要操練,就好比大樹必須經得起狂風暴雨,這樣的成長的遭遇是被動的。我們接受並順服神在我們生命中所發生意外的事,例如:患難、疾病、逼迫、毀謗、誤會。我們要相信神會藉著這些事是要操練我們的靈命更加堅強。同時,我們也需要讓生命主動地成長,自願犧牲,成熟地處世待人。神會透過一些事來塑造我們的生命,讓我們順服聖靈的引導,克制自己,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而不是像嬰孩,不能自製,不會顧念到別人,只會顧念自己,他的生命還是幼稚!弟兄姐妹,得救的生命是會長大,這是神在我們身上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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