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太16:26
記錄:弓二
一個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事,莫過於他的生命要活得有意義、有價值。 你可以賺得全世界,可是心靈仍然空虛;你可以長命百歲,但你卻不知道活著到底是為了甚麼?今天,我們很容易迷失在忙碌的生活中,卻從來沒有時間來思考,究竟我的生命活得有意義嗎?要怎樣生命才能活得有意義、有價值呢?首先,有意義或有價值的事,一定是做在別人身上的事。弟兄姐妹,我們不要只顧自己的事,當你把時間或金錢花在有需要的人身上,並且看到自己的付出,帶給別人生命以及環境改變的時候,那種喜樂是無法形容的。其實,做有意義、有價值的事,也代表著解決問題。如果我們每天活在埋怨、懊悔中,這樣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為別人製造了問題、麻煩。若然如此,你還不如做一個解決問題的人,從你生活周遭的事做起,滿足別人的需要。切記,有意義、有價值的,一定是有“永恆”意義的。
弟兄姐妹,一個人的觀念很重要。他的觀念能夠左右也能控制他的思想,更能影響他的一生。今天,我們要思想的題目就是“基督徒生命的價值觀”。現今這個世代,許多人寧可花時間在舞廳或網絡世界,也不願來到教堂敬拜神、聽神的話,因為他們跟基督徒的價值觀不同。外邦人認為到教堂是沒有意義的,但身為一名基督徒,如果對自己的信仰沒有正確價值觀的話,也可能與沒有信主的人一樣有相同的看法。然而,作為基督徒,我們應該要有正確的價值觀,這樣才能在事奉的道路上委身、忠心來服事神,並且懂得衡量優先次序,凡事以主為我們的核心價值,而不是以自己的意義為出發點。以下,我們來看看基督徒應有哪三方面的價值觀:
(一)對靈魂的價值觀(太16:26)
主耶穌曾對門徒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又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來換取生命呢?”“生命”其實跟“靈魂”有相同的意思,主在這裡要我們看見靈魂是比世界更為寶貴的。主耶穌不但強調人外表或肉體的生命,祂也看重人裡頭的靈魂的價值。基督徒如果為要得到人的靈魂,願意付出任何代價的話,那麼他在主裡已做了一件非常有價值的事,因為主看重人生命的價值。主曾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要捨己,揹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主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要門徒看重靈魂得救的問題。救人靈魂,就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甚麼代價呢?就是要有生命的見證。在可5:1-20的經文裡,有人提出了疑問,“主為什麼為了救一個被群鬼附身的人,不惜讓格拉森人損失了2千頭豬呢?”這句疑問的另一層意思,即是認為救一個人的靈魂,不值得犧牲2千頭豬。但是在主的觀念裡,救一個人的生命和靈魂就不在乎這2千頭豬。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真正認識到救人靈魂的重要性,2千頭豬的損失就算不得甚麼。弟兄姐妹,主做事不會沒有意義,祂犧牲了2千頭豬,顯然是十分看重人生命的價值,而祂同時也考驗了格拉森人的價值觀。仔細想想,主能救出被群鬼附著的人,難道不能賜給他們2千甚或是2萬頭豬嗎?但是可1:17卻告訴了我們,“格拉森人就要求耶穌離開他們住的地方”。這說明了甚麼?格拉森人害怕再次蒙受利益上的損失要耶穌離開,顯然是與耶穌抱持不一樣的價值觀。今天許多人的想法也是這樣,他們不會認為犧牲2千頭豬救一個人的靈魂是值得的。在這裡,我們並不是說要讓人破產才能救一個人的靈魂,而是要讓我們看見對人的生命靈魂若沒有抱持正確價值觀的話,他就不可能在引人歸主的事上付出生命的代價。
(二)遵行神旨意的價值觀(約4:31-35;路5:1-12)
人生命的價值跟遵行神旨意是有密切關係的。今天我們能遵行神旨意,是因為我們的生命已被救贖,主在我們裡面,所以我們就很自然去遵行祂的旨意。簡單來說,神的旨意就是神的計劃、神的話語、神在我們生命當中的引導和帶領。要怎樣才能明白神的旨意呢?其實,神的旨意已經記載在《聖經》裡面了,我們只要好好讀聖經,每天靈修禱告,就能明白神的旨意,並清楚知道神在你身上的引導和計劃。我們的一切,都在神的安排之下,而神對我們的安排是美好的、有價值的,當我們肯順服祂、走在祂的旨意裡,就會發覺自己真的很有價值,因為我們已走在一條蒙福的路。耶穌在約4:31-35提到“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做成他的工”。這裡所說的“食物”,就是遵行神的旨意,完成上帝的工。“上帝的工”也即是拯救靈魂的工作,因為主看重人的生命與靈魂的價值遠勝過食物。在耶穌的價值觀裡,祂對一個婦人或一大群人講道,都是一樣有價值的,因為耶穌是以遵行神的旨意作為標準。這裡讓我們學習了一件寶貴的事,如果我們的事奉不是按照耶穌的價值觀來事奉上帝,而是照著世界所能得到的虛榮、地位、權勢來事奉上帝,這樣的選擇,緃然在人看來非常成功,但在神的眼光來看是沒有價值的。多少時候,我們的靈命沒辨法成長或突破,關鍵就在於價值觀的問題,我們是以自我為中心或以上帝為中心來活呢?
(三)對苦難的價值觀(約16:33;彼前2:19-20)
苦難對基督徒的生命有甚麼價值呢?為什麼信主的人仍會遭受苦難?針對這樣的疑問,主在約16:33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這世界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這世界”。從主的談話讓我們看到在這世界遇到苦難並不是意外或奇怪的事,因為我們遇到苦難的同時也能在基督耶穌裡有平安,這是基督徒能享有的特權。所以說基督徒的平安不是沒有苦難的平安,而是勝過苦難的平安。在基督所講的“八福”裡,最後一個福即是“受苦的福”。耶穌說“為人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也是這樣逼迫他們”。主耶穌對苦難的價值有很清楚的認識,因為祂是勝過苦難的主。彼得和保羅對苦難又有怎樣的認識呢?在彼前2:19-20,彼得說“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在這裡,基督徒從苦難中還學習到忍耐的功課,而這樣的忍耐是神所喜愛的美德。彼前4:12-14也提到“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這節經文也讓我們對苦難的價值觀有更深的認識,因為它讓我們看見實際的情況,一旦經歷了這火煉的苦難,將使我們的信心更堅固,屬靈生命也更上一層。苦難能建立我們的生活信心,而生活信心即是從神的話語而來。保羅在林後1:4-6提到“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著基督多得安慰。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忍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保羅的話提醒了我們,基督徒受苦從屬靈方面不僅得以被塑造,也可成為主安慰別人的器皿。所以說,基督徒受苦有雙重的價值,一是為自己得益處,另一個就是為著別人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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