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8, 2013

030313 世界的光,生命的光


講員:劉眉虹傳道
經文:約81-12

     耶穌在住棚節宣告祂是世界的光,是指祂照亮我們人生的黑暗,引導我們的道路,就像當年曠野裡的火柱引導以色列人一樣。當年,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到耶穌面前。他們提醒耶穌,按照上帝的話,這樣的女人是該死的,問耶穌該怎麼辦。他們是要試探耶穌,要得到告耶穌的把柄。他們想利用上帝的話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來將自己的罪行合理化。弟兄姐妹,當我們拿出神的教導要求別人照著去遵行的時候,我們內心的動機是什麼呢?我們真的是因為想要遵行神的話呢?還是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呢?
    耶穌並沒有掉入他們所設的圈套中,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既然耶穌是沒有罪的人,那麼祂就是唯一有資格拿起石頭打那個女人的人,耶穌卻沒有這麼做。祂憐憫眼前這個罪人。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沒有一個人敢拿起石頭打那個婦女,他們受到良心的控告,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人。弟兄姐妹,什麼時候我們因為別人的過錯、軟弱,而一再地論斷他,或者知道別人的過錯就到處宣傳,我們就等於朝那個人扔石頭一樣。唯有認識到在神的面前,我自己也不過是個罪人,我才會懂得把我手中的那一塊石頭放下。耶穌說的一句話讓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承認自己是罪人,但是很可惜,那位唯一可以赦罪的主就在這些罪人在面前,他們卻不懂得到主那裡求赦免,他們竟然一個一個離開了。當我們聽到神透過祂的話語或是聖靈的提醒,讓我們看到自己犯了某一種罪的時候,你和我是否也逃避問題,不願意到神那裡認罪悔改,不願意離開我們的罪行,而背負著我們的罪繼續過日子呢?
    奇怪的是,那位行淫的婦人怎麼不趁機也溜掉呢?這個女人沒有離開,當下她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情願留下來接受主耶穌的判斷。耶穌赦免了這女人的罪,我們知道,這個婦人本來應該受到的刑罰,都在後來耶穌基督為她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由耶穌代替她承受了。對這個婦人來說,赦罪的恩典是白白的,但是對耶穌來說,這個恩典卻是祂負上極大的代價而成就的。耶穌拯救罪人,就是要罪人能夠恢復聖潔、仁義的形象,因此當耶穌讓那位婦人走時,還附帶著一句警告的話,“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隨時寬恕我們生命中任何的罪,但是祂沒有縱容我們繼續犯罪。
    約翰記載了這個行淫的婦人被捉的事件以後,這麼寫道:“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v12)耶穌在住棚節宣告祂是世界的光,是指祂照亮我們人生的黑暗,引導我們的道路,就像當年曠野裡的火柱引導以色列人一樣。火柱代表神的同在、保護和指引;耶穌說他是世界的光,表明他帶來神的同在、保護與帶領。耶穌將恩典和真理的光照在這世上,真光照亮一切世上的人,有人接受這光,有人逃避、拒絕這光。但願我們得著了耶穌基督所賜生命的光,能夠一生行走在光明的道路中。那是一條充滿耶穌基督的憐憫、恩典、盼望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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