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生得救篇
1.什麼是重生得救的生命?
「重生」在新約中有三處的經文提到(彼前1:23;多3:5;約3:1-16),意思是指再一次出生。「從上頭而生」出現於約翰福音3:3,意思是神生了我們。重生是神的工作,衪將新生命賜給凡相信衪的人。
經文:
彼得前書1:23 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 神活潑常存的道。
提多書3:5 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約翰福音3:3-8
3:3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
3:4 尼哥德慕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3:6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3:7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3:8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3:4 尼哥德慕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
3:5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
3:6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3:7 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3:8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