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連春牧師
經文:太16:26
記錄:弓二
一個人的觀念能夠控制及左右他的行為,甚至能影響他的一生。今天我們就以聖經為中心點來思想屬天生命的價值觀(或稱“基督徒的生命價值觀”)。弟兄姐妹,屬世的人一般會選擇享受宴樂的時光,也不願意到禮拜堂來聽道,因為在他的觀念,這是毫無意義及浪費時間的事。事實上,如果基督徒對自己的信仰沒有正確的價值觀,他們也會和屬世的人有相同的看法。然而,身為基督徒,我們應該要有屬天生命的價值,這樣我們才能在事奉的道路上忠心服事神。基督徒應該知道甚麼時間是值得去花的,甚麼事情是值得去做的。甚麼是重要的?甚麼是次要的?甚麼是要堅持的,甚麼是要放棄的?要認清一點,許多的事我們並非沒有力量或沒有時間去做,而是我們自己的價值觀影響我們所要做的事。中國人的價值觀一般是以利益為出發點,所以我們要祈求神藉著祂的話語來幫助,好叫我們清楚知道問題的癥結在哪裡,從而能糾正我們錯誤的價值觀。一旦我們建立了正確的屬天生命的價值,我們的生命才能成為別人的祝福,我們的信仰才能傳承給下一代。今天,我們要從三方面來思想屬靈生命的價值:
(一)對人靈魂的價值(太16:26)
主耶穌曾對門徒說過這樣一句話,祂說“人若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能拿甚麼換取生命呢?”在這段話裡,“生命”跟“靈魂”是相同的意思,而主藉著這段話要讓我們明白“人的靈魂比世界更寶貴”。其實,主耶穌除了強調人外在肉體的生命,祂更看重人裡頭靈魂的價值。如果基督徒為了要得到人的靈魂而付上任何代價,那麼他在主裡所做的是值得的。怪不得主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喪掉生命的,必得生命”。在這裡,主要讓門徒看重人靈魂得救的問題,並且要明白救人靈魂是要付出代價的。今天,神將我們的家人、子女、兄弟姐妹、朋友等擺在我們面前,是要我們去愛護他們,並且關心他們靈魂得救的問題。我們花時間禱告、關心,都是代價的一種形式,而這些代價終有一天會開花結果。弟兄姐妹,我們對人靈魂的認識,首先要建立在正確的價值觀上。馬可福音5:1-20裡,便提到主耶穌為了救一個被群鬼附身的人,不惜犧牲了格拉森人的2千頭豬的事例。有人置疑,為了救一個人的靈魂而犧牲掉2千頭豬是否值得?可是,在神的觀點,救一個人是勝於2千頭豬的。主所做的事不會毫無意義,祂允許2千頭豬撞落山涯,不單表現了祂看重人的靈魂,與此同時祂也在考驗格拉森人對人靈魂價值的認識。可惜,格拉森人並不明白,他們心疼損失的2千頭豬,害怕耶穌再給他們麻煩寧可叫主離開他們,殊不知,主既然可以拯救被群鬼附著的人,也可以拯救其他人;甚至是已經損失的2千頭豬,主也能夠補償回來。
(二)對遵行神旨意的價值(約4:31-35)
甚麼是神的旨意?簡單來說,神的旨意就是有關神的計劃、心意、話語以及祂對我們的要求。我們必須明白,信主以後,我們的一舉一動、衣食住行、前途……都在神的安排和計劃之下。要相信,神的安排是美好的、有價值的,所以,遵行、順服神或走在神的旨意裡,是一件有價值、有意義的事,因為這是一條蒙福的路。耶穌基督是如何遵行父神的旨意?祂對遵行神旨意的價值有怎樣的認識呢?在約翰福音4:31-35裡,耶穌就對門徒提到“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早在耶穌說這句話以前,耶穌曾在日正當空的時候,在井邊向一名撒瑪利亞婦人講道。在耶穌的門徒看來,在這麼炎熱的天氣向區區一名婦女講道是很不值得的事,然而,耶穌並不這麼認為,祂在約4:34就回答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對耶穌而言,跟一大群人講道和對一個人講都是一樣的,為甚麼?因為祂的價值觀不是建立在人數的多或少,而是建立在“以遵行神的旨意”為標準。這讓我們看到一點,如果我們的事奉不是按著耶穌基督服事的價值來服事上帝,而是按著世界所能得到的虛榮、地位和權勢來衡量的話,這樣的服事即使在人的眼光中看來很感動、很成功,但是在神的眼中卻是毫無價值的,因為他們服事的對象是自己,而不是基督。耶穌曾對門徒說過一句話,祂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服事人”。路加福音5:1-12也有一個例子,這段經文談到彼得在革尼湖打魚毫無收穫,於是耶穌在船上講了道後,囑咐彼得把船開到水深處,彼得聽從主並再次下網,結果撈獲了很多魚。經歷這件事後,彼得感到很慚愧並說自己是罪人,甚至求主離開他,為甚麼呢?因為彼得雖然信了主,卻仍然依靠自己的本領做事,他如今看到遵行神旨意在他生命中的價值,於是立刻俯伏在主耶穌的面前承認自己過去的罪,撇下所有跟從主,並做主的門徒。如果我們常常走在神的旨意之外,我行我素,或總按著自己的方式去行,今天神的話語再次提醒,我們如此是否能討神的喜悅?
(三)對苦難的價值(約16:33)
人們常常會問,為神勞苦的人為甚麼會遭遇苦難呢?關於這點,從主耶穌回答門徒的提問中能找到答案。耶穌曾在約翰福音16:33說“我將 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看來,基督徒在世界遭受苦難並非奇怪的事,因為我們雖然面對苦難,同時卻在基督裡有平安,顯然的,這是基督徒享有的特權。基督徒的平安不是沒有苦難的平安,基督徒的平安是有苦難的平安,而且是勝過苦難的平安。基督在登山寶訓提到的八福,其中最後的一個福就是“為主受苦的福”。祂怎麼說呢?祂在馬太福音5:10-15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主耶穌對苦難的價值有很清楚的認識,因為祂是勝過苦難的主。彼得和保羅對苦難也有他們各自的認識和見解。在彼得前書2:19-20,彼得就說“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這裡告訴我們,受苦的價值就是在屬靈生命裡學習忍耐的功課,而且這忍耐是神所喜悅的美德。彼前4:12-14也說到“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以上兩節經文,讓我們對苦難的價值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其中,有關火的試煉臨到基督徒身上,是關乎基督徒對神信心的一個考驗。這個試煉是要我們認識到自己的情況,而經過這個苦難的考驗之後,我們的信心就更加堅固,在屬靈裡面也有更高的價值。苦難能建立我們生活的信心,而生活的信心是從神的話語而來。至於保羅,他對苦難的認識也反映在哥林多後書1:4-6,他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忍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保羅讓我們看見,神使我們受苦是要叫我們從苦難中得到安慰,並且以我們所受的安慰去安慰那受苦難的人。所以說,基督徒受苦不單是訓練自己的心志,也要成為神所用的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換句話說,基督徒受苦有雙重的價值,即是這遭遇不單是為了自己的好處,也為了別人的好處。我們要相信一件事,神今天安排苦難在你的身上,這一切都有祂的美意。開始我們不明白,但最後我們終將明白,因為羅馬書8:28已告訴了我們,“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