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8, 2022
Saturday, August 27, 2022
上帝如何吸引人們接受拯救?
神如何吸引人們接受拯救?
by Dr. Charlie Bing
約翰福音
6:44 “除非差我來的父吸引他,否則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我要在末日叫他復活。”
這節經文指出了上帝將人們帶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主權工作,從約翰福音 6 章的上下文來看,他們顯然相信他會得到永恆的救恩。有些人認為這節經文教導說,上帝以一種他們無法抗拒的方式吸引人們。他們將draw這個詞理解為拖動。但是上帝會違背人們的意願強加他的救恩嗎?神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嗎?這段經文、它的上下文和其他經文幫助我們了解上帝以多種方式吸引人們相信基督。
上帝使用人的能力來回應。這並沒有削弱上帝的主權,而是承認他主權地設計了人,使人擁有自由意志,這使他能夠回應上帝。既然聖經教導人不是靠自己尋求上帝(羅馬書 3:11),上帝必須採取主動。他在創造中彰顯自己,雖然人知道這一點,但他仍然拒絕榮耀神(羅馬書 1:19-21)。所以上帝,在他的愛中,尋找我們(路加福音 19:10;約翰福音 3:16;約翰一書 4:9-10)。但是我們應該如何理解約翰福音 6:44中使用的“Draw”這個詞呢?詞的含義範圍elkuo 包括繪製、拉動或吸引。它在新約中出現五次,在約翰福音中出現四次。儘管約翰福音和使徒行傳中的字面用法清楚地表示拖動或拉動(約翰福音 18 :10
;21:6;使徒行傳 16:19 ),但約翰福音 6:44和12:32中的兩個比喻用法更好地理解為吸引。上下文說明了原因。在約翰福音 6章中,永生被說成是通過相信基督而獲得的禮物(6:27-29, 32-35, 40,
47, 51)。禮物的想法假定了接受或拒絕它的自由。這個禮物背後的動機假設了上帝的愛(約翰福音3:16)。這與舊約的希臘譯本(七十士譯本)有時在愛的吸引下使用elkuo是一致的:“我以慈愛吸引了你”(耶 31:3;另見雅歌 1:3- 4)。在其他古希臘文學中,這個動詞被用來描述一位被愛吸引兒子的母親(4 Maccabees 14:13 ; 15:11)。上帝不可抗拒地強迫某人的想法與他愛的本性和方式背道而馳。結婚的男人都不想強迫他的伴侶上壇,而是追求和愛她心甘情願地來。同樣,上帝也不會強迫人們朝著他們尚未傾向於採取的方向前進。他在第 44 節中的描繪是在那些願意相信的人的背景下(40、47、65 節)。上帝的旨意並不排除人的意志和回應的自由,而是包括它。如果人沒有這種自由,那麼上帝為什麼要在司法上使猶太人失明,或者用拋物語來隱藏他的真理呢?這就像在屍體上戴上眼罩。
神使用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耶穌解釋了他在吸引人們歸向自己以獲得救恩方面的作用:“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必吸引萬民歸向自己。他說這話,表明他將要怎樣死”(約翰福音 12:32-33)。“人民”這個詞不是在希臘原文中,而是在英文翻譯中提供的。“所有人”可以說基督為所有人提供的工作範圍,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或者它可以說所有人都意識到,雖然所有人都在某種程度上被吸引,但有些人會抵制並拒絕相信。無論哪種方式,這都不是強迫,而是對內在人的道德拉動。十字架是神的愛、我們的罪、他的公義和即將到來的審判的證明(約翰福音 16:)。約翰福音 3:14-15中提到基督被舉起來的類似說法是指民數記 21:4-9的故事,當時那些看著桿子上的銅蛇的人被治癒了。在這兩段經文中,任何相信的人都可以獲得救恩。
神用話語來教導。上帝話語的教導旨在吸引人們歸向基督。在約翰福音 6章 44 節之後,第 45 至 46 節說:“先知書上寫著:‘他們都必蒙神教訓。’ 因此,凡從父那裡聽過和學過的人都來找我。” 以賽亞書 54:13的引文是在上帝吸引以色列人回歸他自己的背景下,就像一個女人或妻子被追求一樣(以賽亞書 54:6)。這個過程是上帝教導,人們聆聽和學習,然後人們通過來到基督面前獲得救恩做出回應(在約翰福音中,“來到”基督這句話顯然是指本著信心來到他面前獲得救贖;參見約翰福音 5:40;6 : 35、37、65;_ _7:37)。只有聽過、學過的人才相信。接受神話語的態度總是會得到更多真理的回報(馬可福音 4:24-25)。然而,許多人會拒絕關於基督的真理,就像許多人拒絕摩西的教導一樣(約翰福音 5:45-47;參見路加福音 16:27-31),就像約翰福音 6章中的人群儘管看到了一個偉大的奇蹟一樣。並聆聽最偉大的老師。我們也知道耶穌不斷地教導猶大,但顯然從未相信過(約翰福音 6:64)。今天,福音是上帝拯救的大能(羅 1:16)。當我們教導和宣講它時,它會吸引那些聆聽並從中學習的人歸向基督。
神使用聖靈來定罪。根據約翰福音 16 章 8-11 節,聖靈使人確信真理(elegcho也可以理解為揭露或使人信服):“當他[聖靈]來的時候,他要使世人為罪和義而知罪,和判斷力。” 當基督通過他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吸引所有人時,聖靈向所有人揭露並說服所有人(“世界”)相信上帝聖言所教導的真理。聖靈使用神聖的說服力來說服、責備、打擾、吸引和愛一個人。但這並不能保證所有相信真理的人都會接受它。一個人可以理解真理,卻拒絕它(約翰福音 5:39-40)。但凡積極回應並尋求上帝的,必得獎賞(來 11:6)。
上帝使用人作為工具。上帝已選擇使用人作為傳授上帝話語的代理人,聖靈用它來使世界知罪。除了他在十字架上的工作,耶穌還教導了福音。使徒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他讓他們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福音(林前 15:3)。他與羅馬人推理:“他們不信的人怎能求告他呢?沒有聽過的人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人,怎能聽信呢?(羅 10:14)。
神用這些不同的方式勾結,把人吸引到基督面前;它們彼此不衝突。在耶穌在約翰福音 6章 44 節談到天父的畫之前,他兩次說父將人賜給他(37、39 節)。上下文表明,父將人賜給基督,使他們得到安全——在第 37 節中,基督永遠不會把他們趕出去,在第 39 節中,基督不會失去任何東西,而是保證他們的複活。在第 40 和 44 節中,他也保證他們的複活。但在那一天之前,第 40 節解釋說,父已將人賜給基督,使他們可以“見子”並相信他得永生。所以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上帝主權工作的勾結,將人們引向耶穌,以便他們相信他以獲得救恩。使徒行傳 16:13-15中關於呂底亞的故事就是上帝用各種方法吸引人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莉迪亞去參加一個禱告會(她是自己主動還是上帝——或兩者兼而有之?)並聽保羅教導(福音)。我們讀到,“主打開她的心,聽保羅所說的話”(14 節)。上帝工作,保羅教導福音,聖靈被說服,呂底亞以相信作為回應,因此受了洗。
結論
神不會把他的救恩強加給任何人。他使用各種方法來吸引人們以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作出回應。如果人因為沒有信的能力而被拖著去救恩,怎麼會有人為不信負責呢?他們的譴責將是上帝的錯,而不是他們自己的錯。歸根結底,我們尋求上帝是我們對祂尋求我們的回應。因此,我們應該傳揚上帝恩賜永生的福音,依靠聖靈來說服人們相信它的真理並吸引他們歸向基督。
Sunday, August 14, 2022
約翰福音中有悔改嗎?
約翰福音中有悔改嗎?
by Dr. Charlie Bing
一些難以接受永恆得救是單憑信心的人堅持認為悔改(從罪中轉離)也是必要的。這就是為什麼他們聲稱悔改在約翰福音中,即使這個詞沒有以動詞或名詞形式出現(metaneo,metanoia)。他們爭辯說,悔改的概念出現在不同的段落中,但他們在約翰福音中對悔改的定義和假設不能得到支持。
懺悔的意義
悔改的含義之前已經解釋過(GraceNotes no. 22,“悔改:一句話”)。總的來說,語言學家同意悔改意味著改變主意。頭腦(nous)有時指的是道德態度和智力(羅 1 :28 ;
7:23 , 25;弗 4:17 , 23;西 2:18 )。悔改,作為思想或內心的內在改變,與外在的行為改變不同,儘管這是意料之中的(馬太福音 3:8 /路加福音 3:8; 使徒行傳 26:20)。此外,罪並不總是悔改的對象(參見使徒行傳 17:30; 20: 21;來 6:1);上下文決定了這一點。它也不是得救的第二個條件,單靠信心。由於信仰是對某事真實的保證,當一個人被說服相信一個真理時,就會改變思想或心靈。信仰可以表達這種變化(馬可福音 1:15;路加福音5:32 ; 24: 47;使徒行傳 11 :18
; 17: 30 , 34;2 彼得後書 3:9)。
這個詞的缺席
在約翰福音中,支持悔改的人拒絕接受這樣的論點,即它不存在是因為這個詞沒有出現。他們爭辯說,沒有證據並不是沒有證據,並以以斯帖記為例,它沒有提到上帝。但是證據是證明真理的主張或假設的證據,而約翰福音中沒有關於悔改的內容。他們的推理是循環的,假設他們試圖證明的觀點是正確的。如果約翰表明悔改離罪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他們的論點就會成立。想想看,不像其他福音書作者,約翰沒有提到悔改是施洗約翰信息的一部分(1:24-27;3:22-26),而是專注於他為基督作見證的目的,以便一切都通過他可能會相信(1:6-8;3:27-36)。
悔改的推論
一些人爭辯說,即使沒有悔改/悔改這兩個詞,悔改的概念在某些段落中也是通過推論出現的。以下是最常被引用的段落。
約翰福音 3:14-15。據稱耶穌引用民數記 21:4-9是因為在曠野犯罪的以色列人必須轉離他們的罪孽才能得到醫治。但沒有跡象表明轉離罪惡會拯救以色列人。是的,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罪(民 21:7),但他們並沒有因此得到醫治。為了醫治,他們只需要看看柱子上的蛇,就像耶穌的聽眾只需要看看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就可以從他們的罪中得到救贖。重點根本不是轉離罪惡,而是強調對基督為救主的信仰的簡單性和有效性。下面的第 16 和 18 節說,定罪的結果是不相信基督,而不是不離開罪。
約翰福音 3:19-21。耶穌說作惡的人不會來就光。鑑於前面的上下文以及福音書中對“來到”一詞的一貫傳福音使用,耶穌只是在觀察那些寧願犯罪的人不相信他是救主。他們當然必須改變對自己的罪及其後果的看法才能來到光明中,但從罪中轉離並不是得救的條件。
約翰福音 3:36。聲稱這節經文中的apeitheo可以翻譯為“不服從”(NASB),因此任何不服從耶穌暗示悔改的命令的人都不會看到永生。但這又假設了它試圖提出的觀點;沒有悔改的命令。此外,順從在上下文中沒有定義,尤其是從罪中轉離。NKJV 將其翻譯為“不相信”,這是上下文所要求的。這是與信導致永生的經文第一部分的對立點(另見3:18,不信導致定罪)。
約翰福音 4:1-42。因為耶穌提到了女人與男人的罪惡關係,有些人聲稱他要求她轉離這種罪,以便獲得永生。然而,故事中並沒有這樣的需求。耶穌提到她的罪是為了讓她相信他是誰,無所不知的彌賽亞。她相信他的身份,相信 (4:29, 40-42)。耶穌接受永生禮物的唯一條件是“祈求”(第 10 節),這是對相信的比喻。由於這位婦人的見證,許多撒瑪利亞人確實相信了(第 39 節)。
約翰福音 5:1-15。當耶穌醫治瘸腿的人時,他告訴他“不要再犯罪,免得更壞的事臨到你”。有人聲稱這是要求人轉離他的罪。然而,故事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那個人當時得救了,甚至沒有得到救贖。耶穌暗示他的罪導致了他的疾病,因此他應該停止犯罪以防止更嚴重的疾病。
約翰福音 8:1-11。耶穌赦免了一個犯姦淫的女人,並對她說:“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但和之前的故事一樣,沒有跡象表明該女子得救或被提供救恩。這意味著如果她停止犯罪,她將避免將來陷入淫亂。
約翰福音 12:40。耶穌引用以賽亞書 6:10預言了以色列的反應遲鈍,並將其應用於他目前的情況。他使用以賽亞關於看見、理解和轉向的語言,第 37 至 39 節顯示了與一些統治者相信的第 42 節並列的相信修辭格。這裡的轉向不是從罪中轉向,而是轉向主,這是一種描述那些相信基督的人的方式(參見路加福音 1:16;使徒行傳 9:53; 11: 21;2 林前 3:16) .
相信的充分性
在約翰福音 20:30-31中,約翰解釋了為什麼他選擇記錄耶穌所做的某些跡象。他寫作是為了讓他的讀者相信耶穌是基督並擁有永生。在這個重要的目的陳述中,約翰沒有提到悔改,這在他的福音書中始終如一。然而,他用了九十八次相信,其中幾乎有一半被用作得救的條件。除了已經提到的經文之外,這裡還有一些重要的例子,表明信心足以獲得救恩。
- 約翰福音 5:38-40。試圖殺死耶穌的猶太人並沒有被告知要離開那個罪,而是要來到他面前相信,這當然意味著思想的改變和新的行為。
- 約翰福音 6:28-29。當猶太人問他們可以做什麼“工作”來取悅上帝時,耶穌回答說只有一個“工作”——相信。他本可以輕鬆地說悔改並相信,但沒有。
- 約翰福音 8:24。耶穌警告猶太人,如果他們不相信祂是彌賽亞,他們就會死在罪中。雖然他提到了罪,但耶穌沒有提到悔改或轉離他們的罪。
- 約翰福音 16:8-9。聖靈的事工是使世人知罪,因為世人不相信耶穌。讓他們認罪的明顯補救辦法不是轉離罪惡,而是相信耶穌是他們脫離罪惡的救主。問題是一個人有罪的狀況,而不是具體的罪。
- 約翰福音 20:24-29。由於不信,多馬需要改變他對基督的看法。多馬和耶穌都將這種心意的改變描述為相信(25、29 節)。
結論
約翰並不是不知道悔改這個詞,因為他在啟示錄中用了十幾次。那麼,為什麼他將它排除在他明確的福音佈道之外呢?雖然悔改可以用信仰來描述,但悔改是轉離罪惡的想法從未得到明確證實,更不用說成為得救的條件了。約翰表明,相信耶穌基督是被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救主,就足以獲得永恆的救恩。這將需要改變主意或思考他,這是信仰充分暗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