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2:24
記錄:潘子記
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然而因著現代人所接觸的大眾媒介價值觀的影響,大家對神所設立婚姻的意義都模糊了。神設立婚姻有五大原則:
一. 神要我們找個伴
阿摩司書3:3:“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創世記2:24說到:“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人際關係有四層關係,從朋友進展到同學,再進展到知己,再來就是婚姻。夫妻之間可以說是最親密的朋友,是進入最深入朋友的層次。良人屬我這首詩歌,提到婚姻是一生的約,彼此在婚姻所立的約,只有死才能把我們分開。希伯來書9:23:“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婚姻是神聖的,我們當守住我們的貞操,所流的血是婚姻裡神聖的記號。
二. 人要離開父母,身心都要離開
我們的另一半將取代父母的地位。我們當對另一半彼此委身。人生的道路要走得遠就要找一個伴。二人成為一體,人生才會完整。上帝造男人女人,女人是出於男人,是為男人而造,女人就是作為先生的協助,這是上帝的心意。男人女人不是要追求平等,而是要求完整,這是男女二人彼此應當有的關係。兩個人在一起應該是個倍增的力量,讓靈裡能夠剛強起來。就好像以弗所書3:16說到:“求衪按著衪豐盛的榮耀,藉著衪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拼圖裡不能缺乏任何一塊,就好像你的另一半,再怎麼不起眼也好,也只有他適合你。因為,你出於他,他出於你。在愛裡頭,要在靈裡合一,發揮屬靈的能力。若只追求肉體合一,那激情很快就會燒盡,靈裡的油確是能繼續燃燒,不會熄滅。
三. 彼此享受
婚姻應當人人尊重,在意識上要保持聖潔的品格,不要給撒旦留機會,我們的眼目情慾等都當謹慎而行。神在婚姻裡設立性關係,是我們在婚姻裡頭才能享受的。
四. 神要我們多結果子,生養眾多
自從亞當與夏娃墮落後,神要再興起敬虔的後代,成就衪在世上的計劃。瑪拉基書2:15:“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衪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衪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所以父母要作有智慧的管家,做好教養的工作。
五. 彼此的保護
神要夫妻成為彼此的保護。妻子要順從丈夫,丈夫要為妻子捨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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