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7, 2015

160815 聯合差傳委員

                             
                               

Tuesday, May 12, 2015

190415 歡慶上帝的得勝

劉眉虹傳道
            經文:出208-11

    今天我們要來談的是第四誡,出埃及記208-11節,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出20:8-11)希伯來人一天的開始是從太陽下山之後算起,也就是黃昏時分,所以第七日的安息日是指從星期五的黃昏開始,直到星期六的黃昏為止。在安息日,無論什麼工都不可以做,而且不只是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兒女,連奴僕、牲畜和在他們當中寄居的外地人,也都一樣,不可以做工。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要紀念安息日,因為在過去,他們已經聽過有關安息日的教導了。以色列人在曠野的道路上,上帝在七日中有六日降下嗎哪,上帝告訴他們說第七日是聖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出16:23)。利未記那裡記載說「六日要做工,第七日是聖安息日;當有聖會。」(利23:3)所以,安息日的時候,神的子民應當聚集在一起敬拜神。
這一天應該退出日常的事務,休息以重新得力,專心體會上帝的恩慈和良善。普天下的人都應該停止勞作,回到上帝的面前,讓靈性和身體都得到修復。
接下來,第11節解釋了遵守安息日的理由,「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聖經申命記也提到遵守第四誡的理由,「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你也要紀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5:12-15

聖經這麼描述,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創2:1-3)注意,神停下來的原因,是因為萬物都造齊了,完畢了,不缺什麼了,上帝要做的都做好了。這是上帝的大能。而申命記記載,摩西對以色列百姓說,「你也要紀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515)這裡強調上帝‘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拯救以色列人離開埃及,脫離法老王的轄制。所以,守安息日的用意是承認上帝的大能及得勝,六日的創造當中,我們不需要再做什麼,再增添什麼了,因為上帝已經做好了。出埃及的拯救中,我們不需要再做什麼來救自己,因為上帝已經成就了救贖。

當亞當夏娃犯罪墮落以後,人就活在罪惡的捆綁當中。罪惡在人的生命中掌控了他。這樣,人的生命就是一個戰場,而人卻沒有能力靠著自己來勝過罪惡。唯有那一位有權能創造天地、有能力行神跡將紅海分開的上帝能夠為我們打勝這場戰爭。耶穌基督是神,祂卻成為了人,降生在這世上,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透過他的死,為我們的罪付上了代價,祂勝過了罪惡的權勢,使我們從罪裡得了釋放,帶給我們靈魂真正的安息,透過十字架的拯救,耶穌已經成全了安息日的意義。「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耶穌成全了安息日的意義,所以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這份安息不再局限什麼日子了,因為我們什麼時候到耶穌那裡去,什麼時候就能得享那份安息。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是因著相信福音,相信耶穌的拯救而得以進入那安息。「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來4:2-3)我們獲得真正安息,真正平安、滿足的途徑,就是單單相信耶穌為我們成就的救恩,相信祂已經得勝了黑暗、罪惡的權勢。聖經也應許我們,將來,當耶穌再來的時候,「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1554)聖經預告了上帝最後的的得勝,而我們每主日暫時放下日常的事務,聚集敬拜神,是感恩上帝為我們所成就的救贖大工,紀念主耶穌的死與復活,宣告神藉著耶穌基督已經完全敗壞魔鬼的作為,勝過罪惡與死亡的權勢,我們在敬拜中能嘗到那得勝的喜樂及那無止境的安息,我們被這樣的盼望所激勵。這就是我們守第四誡的意義。

   耶穌從死裡復活的那日,是七日的頭一日,就是星期日,所以初期教會的基督徒就在星期日聚集,敬拜神。今天,我們基督徒不再守第七日的安息日,而是按著安息日所預表的意義來守第一日的主日,就是紀念主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紀念主得勝罪惡,使我們進入真正的安息。耶穌自己在安息日行善,施憐憫。所以,我們守主日為聖日,在這日我們放下工作,專心敬拜神,也關心他人的需要,向困苦的人施憐憫,這就是遵守誡命的核心精神,愛神愛人了。

   我們每一天都活在與罪惡交戰中,我們要如何靠著我們的信仰來抵擋邪惡呢?我們要怎樣靠神來對付我們生命中的黑暗和惡行呢?我們要一生靠主離開罪行,讓聖靈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活出聖潔的生命,一生靠主説明身邊的人來認識耶穌基督,我們在敬拜中歡慶上帝如何得勝罪惡,成就了救恩,將感謝和榮耀歸給祂。這樣,永恆的安息從今世就開始了。


   第四誡要求我們好好管理自己的生命和生活,將一段時間分別出來,放下我們的工作,回到神的家與主內的肢體一同的敬拜神。安息所帶來的是自由,人得以從工作、經濟的各種生活壓力、辛苦的勞動中被釋放。透過守安息的行動,神的兒女紀念神的救贖與創造,歡慶上帝得勝罪惡,預嘗將來完全得勝的榮耀。

Thursday, March 26, 2015

220315 你不需要扮演神

講員:劉眉傳道
經文:出 20 7
記錄:愛蒂


  ‘耶穌’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拯救’,表明了耶穌是救主。當我們使用上帝的名字時就是指向上帝神聖的屬性。舊約聖經有提到上帝的名字就代表他本身,正如詩人提到頌贊上帝的名就等同于頌贊神本身一樣。「耶和華啊,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謝你,歌頌你的名」。(詩1849)不尊榮上帝的名就等於貶低他的神性,因此上帝的名字應當和他本身一樣的受到敬畏與尊重。

第三誡禁止人濫用及褻瀆上帝的聖名,神說「你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的名,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在舊約當中通常有三種褻瀆上帝的名字的情況,即巫術、假先知、起假誓。巫術-古人相信透過在咒語當中一直呼喊神聖的名字來獲得超自然的力量所以他們就呼求上帝的名字來醫治疾病,預測未來或保佑他們在戰爭中獲勝。但是神吩咐人不可以像唸咒語那樣的稱呼他的名字。假先知-用上帝的名字來說預言,其實上帝並沒有吩咐他們。所以若有人說「神要我告訴你要這樣或是那樣做」,其實神沒有和他說話,那麼那人就是假先知。起假誓-盜用上帝的名字來保證自己說的是真話,目的是要別人來相信本來是錯誤的東西或假的保證,這也是褻瀆神。

妄稱的意思是有名無實,那些口裡稱上帝的名心裡卻不在乎上帝,這也是在冒犯上帝,比如在敬拜時心不在焉,禱告時心不在焉,在唱詩歌口不對心,讀經時沒有經過思考,唸使徒信經也沒有去想自己在唸什麼。這些都表示我們對上帝的敬畏太少了,在上帝面前也不會戰兢,好像沒把上帝當真的一樣。這樣不真誠的態度其實是在褻瀆上帝的名。更嚴重的違反上帝第三誡是以上帝之名來說自己要說的話、自己要做的事。當我們冒用上帝的名字的時候就像是假扮上帝一樣。當我們冒用上帝的名字來抬高自己的地位好讓別人來聽從我們講的話,或來推動我們的計畫,不管怎樣,只要是將我們的意思和上帝的意思混為一談,我們就是在妄稱上帝的名了。當人口裡稱上帝的名心中卻不肯降服在上帝掌管之下的時候,就是在妄稱他的名了。

第三誡禁止我們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上帝的名字,新約聖經(徒1913-16)祭司長的兒子們想借著耶穌的名來行神跡趕鬼,來榮耀他們的名,這是觸犯了第三誡。保羅說「無論做什麼,或說話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借著他感謝父神」(西317)。一個人若在不純正的動機下參與奉主名的事工,服侍的時候不是誠心誠意為主而做,表面是為主而做,實際是為自己而做,口裡稱上帝的名而真正在乎的是自己的名、得失與成敗,這樣他就等於觸犯了第三誡。違反第三誡都要受到公義的審判,因為神不會是非顛倒,不會將有罪的當無罪。雖然經文沒說到怎樣的刑罰但是假冒上帝的名是很嚴重的事情。在(利2414-16)當中有個人褻瀆上帝的名最後得到了審判,可見上帝是輕慢不得的,我們要認真的看待上帝的話語。若我們犯了第三誡,我們要承認、要悔改,因為上帝不以我們違反誡命為無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所以不是每個嘴巴承認主的人都能進天國。這些口事心非的人表面上是很屬靈的樣子,事情可能做到轟轟烈烈,但是實際上是按自己的意思去做事,卻違背上帝的旨意,特別是當一個人越有經驗、才幹時就會越容易玩起扮演上帝的遊戲,這樣的人將會面對公義的審判。在客西馬尼園讓我們看到耶穌是怎樣遵行上帝的旨意。「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7-8)。耶穌的禱告是「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上帝的救贖計畫是十字架的苦杯,耶穌不堅持自己所想出的好辦法而是順服上帝的旨意,按照天父的計畫來行事。我們要放下自己所想的最美好的計畫來完全照上帝的計畫來行事,而不是將上帝框在我們的計畫裡面,重要的不是在於我們的計畫有多好,而是在於誰才是主,誰說了算。


當我們越喜歡去掌控一切,叫事情都照著自己的計畫去進行的時候,我們會不知不覺的扮演上帝的角色。當我們扮演上帝的時候,事情的成敗、榮耀在於自己,是沒有真正的平安與喜樂的。但是第三誡釋放了我們,使我們不再需要自己掌權而活得那麼重擔。在這裡不是叫我們不要有自己的計畫,我們可以有計劃,我們也應當儘自己的本份去做好準備與計畫,但是我們要清楚,我們不知道未來,我們不是神,所以無論我們的計畫是怎樣的進行,有怎樣的結果,我們都要學習順服。當我們盡了自己的本份,做好自己的準備與計畫之後,我們就該效法耶穌的禱告。我們要記得主耶穌的提醒,唯獨遵行天父的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所以當事情不是按著我們的計畫進行時,我們知道我們已經交托神了,就要順服。主禱文一開始就這麼說「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就是提醒我們應當正確的來使用上帝的名字,將他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這是我們對他的愛與恩典的回應。「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瑪316)。所以主留心聽那些尊他名為聖的人,上帝知道我們每個人如何看待他,他監察每個人的內心,將來那些利用上帝的名來說話、行巫術、發假預言、起假誓、做假教導,使人對上帝有錯誤的認識的人、那些妄稱上帝之名的人都會顯露出來,到那時,天上地下所有一切都會尊主耶穌基督的名為聖,神要因祂的名得著祂當得的榮耀,正如保羅說的「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曲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將來那一日,我們是否在這頌贊主耶穌名的人當中呢?我們在地上活著時,也要好好的來學習如何尊主的名為聖。

Saturday, March 14, 2015

080315 你不需要造偶像

講員:劉眉虹傳道
經文:出204-6 記錄:慧玲

 有關第二誡所要強調的不是敬拜別神,而是敬拜真神耶和華的問題。上帝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如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這是不是因為其他的宗教敬拜的方式用了雕刻的神像,所以我們敬拜真神不可和他們一樣,不可像異教所使用的方式,用雕刻的神像敬拜呢?也不完全是這個原因。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建祭壇來獻祭,異教也使用這樣的方式,所以重點不在於敬拜真神的方式和其他宗教相同不相同,而問題在哪裡呢?耶穌說過:“神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要以心靈誠實來敬拜他。”由於耶和華上帝是靈,沒有任何的形體,所以不能夠用任何的像來代表上帝。用任何的雕像、畫像來敬拜神都是錯誤的方式。佈道家叫托馬斯沃森提到第一誡和第二誡​​的關係時說“上帝在第一誡誡命中禁止拜假神,緊接著在第二條誡命中禁止以錯誤的方式拜真神。

第二誡其實是在禁止以色列人造任何耶和華的偶像,在宇宙的每一個層面,不管是物質或是靈界的層面,都不能夠取代創造主。上帝是真神,人手所造的神像都是沒有生命氣息的,無論這些偶像或雕刻多麼精緻,雄偉莊嚴,都不足以和創造的神相比。聖經有關​​觸犯第二誡的例子就是在出埃及記32章所記載的金牛犢事件。摩西上了西奈山,他在山上延遲了很久沒有下來時,以色列百姓看到摩西怎麼這麼久還沒下來,他們就聚集在亞倫那裡去,要求亞倫造耶和華的神像,亞倫吩咐百姓說,把這偶像的金環摘下來給他,亞倫就收集了金環,鑄造了一隻金牛犢。牛犢在古時候被看為是神的台座,神明不是坐在牛犢的上面,就是站在牛犢的上面。他們看待金牛犢就如同約櫃那樣,代表神的寶座,代表神的同在,亞倫使用雕刻的器具,也就是用模子來塑造那些金環,來把它鑄成金牛犢,金牛犢被做好後百姓就說“看哪,這是領你出埃及的神!”亞倫也在這牛犢面前築了個祭壇,就向百姓宣告說“明天我們要向耶和華守節”。以色列人就用這神像代表著耶和華,這就違背了第二條誡命了。

當我們用看得見的東西去尋求那看不見的上帝時候,當我們強調用看得見的超自然經驗、神蹟奇事,過於注重敬拜的形式、氣氛時時我們就很容易犯上這條誡命。如果一個人要看見神蹟奇事才能夠相信神是與他同在的,如果一個人以為營造了很棒的敬拜流程和氣氛,那上帝就肯定會臨在,那他就乾犯了第二條誡命了。因為第二條誡命否定了人以自己的行動去保證上帝的臨在。我們不能把上帝當成一個偶像去操縱、去擺佈、去利用!不要以為'只要我這麼做,上帝就肯定會賜福於我'。別以為已完成了自己對神的承諾,上帝就會讓我富有,不要以為如果我每天禱告,上帝就一定會給我我所想要的。當我們這樣“以為”的時候,我們就把上帝塑造成我們所想像的那樣。那和造金牛犢有何分別呢?上帝的愛和恩典並不是用我們自以為的最好去交換的。敬拜的意思不是我有什麼好的東西可以拿給神,敬拜的意思是對神絕對的降服。我們只能照聖經所啟示的去做。我們需要承認自己的本像,我們自己的義都像是破爛的衣服。第二條誡命的重點是不是我們能做什麼而是上帝能在我們的生命中做什麼,神要的不是我們自以為的最好,上帝也不要我們費盡心思所打造的金牛犢,我們不需要去換取上帝的愛與恩典,我們只需要照著上帝的吩咐,來到上帝的面前,謙卑的悔改,順服祂在我們生命當中的塑造。我們要信任他會使我們成為在他的眼中所喜悅的樣式。

在第二誡中上帝也解釋為什麼不可雕刻偶像、侍奉偶像,神說“因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忌邪在原文中是妒嫉的意思。沒錯,上帝是個會嫉妒的上帝。那上帝的妒嫉是好還是不好的呢?如果我們覺得所有的妒嫉都是不好的,所以上帝的妒嫉也是不好的,那麼我們就是'以小人之心度上帝之腹'了。為什麼上​​帝的妒嫉是好的?因為上帝是守約的神,祂有專一忠貞的愛,上帝的妒嫉不像我們一般那種出於沒有安全感的,一種病態的妒嫉。明白上帝的妒嫉最好的一個例子就是丈夫和妻子之間的愛。一個真正愛妻子的丈夫是不能夠容忍他的妻子一直對另外一個男人投怀送抱,這種妒嫉是對夫妻關係一種保護來的。上帝希望我們正確地回應祂的愛,祂不希望我們貶低祂的愛。在第二誡裡也有警告和應許,在出埃205-6節裡說“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有人說,上帝要向我們追討我們祖宗的罪,也就是說我們的祖先拜偶像,我也會被討罪,但我們是不是要這樣來看待這節經文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神是很嚴厲的懲罰罪的。然而神對罪這樣的懲罰是彰顯祂的公義。神的懲罰一般是照著這樣的原則。 “耶和華降罰的日子臨近萬國。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頭上。”(俄1:15),“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6:7)人是按著所做所為被審判的。每一個人都是為自己的罪負責的。有人用社會學的角度看這段經文,夫婦犯罪,影響孩子也犯罪。也有人用立約的角度來解釋,聖經說,上帝以一個家庭為單位,讓整個家庭為他們的行為來負責,父親是全家的代表,所以父親犯罪,所有的家人都要受罰。無論如何,我認為這節經文主要並不是要強調上帝會追討我們祖先拜偶像的罪,這裡的經文主要是要襯托出上帝的慈愛。神是用‘三四代’來對比‘千代’。就好像詩人講到神的恩典的時候所用的對比,詩人說:“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30:5)神很嚴厲地看待罪,萬不以有罪的為沒有罪的,但是相比之下,祂的慈愛和恩典卻是更加堅定,更加無窮無盡的。所以第二誡這句警告的話不是要神的子民活在恐懼中,而是要讓他們知道上帝的愛有多麼地長闊高深。


聖經告訴我們“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所以看見耶穌就等於看見神。當我們敬拜上帝的時候,我們不需要造什麼偶像,我們只需要透過耶穌基督就可以達到上帝的面前。神所要的是憂傷痛悔的心。讓我們來反思,我們對上帝的敬拜是否是完全按著祂的吩咐、按著祂的心意呢?

Wednesday, January 21, 2015

281214 耶穌基督的降生

謝春連牧師
經文:太118-25  記錄:愛蒂

   對每一位基督徒來說,聖誕節真正的意義,我們必須知道。聖誕節是慶祝救主耶穌的降生。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衪的生是不同於一般的人。衪的生,應該是降生”,是從天上降到地上的人子(1:13) 。在人類的歷史,第二位可以把他的生日稱為降生的,只有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才是配得的。在聖這誕節期間,我們一同來思想耶穌基督的降生對我們有何意義? 

. 耶穌基督的降生是件絕無僅有的神蹟  
第一,耶穌是神應許的彌賽亞(11620)
耶穌基督是神應許的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在撒下71116說到:“並且我耶和華應許你,必為你建立家室。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豎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在以賽亞書96-7“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從今直到永遠。神的應許和聖經的預言已經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耶穌的降生是件神蹟,因此聖誕節的來臨,基督徒當相信耶穌基督的降生是件絕無僅有的神蹟。 
 第二,馬利亞從聖靈感孕(120)
  唯有耶穌基督是從聖靈感孕,由馬利亞所生,因此祂有完全的人性與神性。希伯來書214 也說到:“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要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權的,就是魔鬼”。 一般的宗教家是誕生,他們只能叫人做好事,跟我們的生命沒有關系;而唯有耶穌基督是神,祂願意降生,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成為人的樣式。祂要與我們同住同在。所以基督徒的生命是能經歷神的同在。 

. 耶穌基督的降生指向他未來的十架的死(121)  

馬太福音1:21“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耶穌基督道成肉生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將世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上帝在創造人的時候,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且給人有自由意志,但人在撒旦引誘下就選擇了背叛上帝,做神所不喜悅的事,罪就這樣從人類而開始了,以致世上除了耶穌以外,因為是亞當的後裔,所生下來的都帶著罪性,人用任何方法都不能除掉這罪。所以人在不同的環境當中,人的心裡就產生不同的罪,是藉著人的思想、言語和行為表達出來。所以不管我們心裡面的貪念或是明目張膽的去犯法,在神的眼中看都是罪。所以人幾乎不斷的在犯罪,人是活在罪中。他的後果是如何呢? 在以弗所書21-2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金在忤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耶穌基督的降生的目的是要拯救世人脫離罪的捆綁和魔鬼的轄制,祂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從罪的權勢和刑罰中得到拯救。祂不單是為我們而降生,且必須經過死亡才可以拯救世人。在馬可福音8:31是耶穌基督預言衪將來的死,衪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在使徒行傳2:23就說: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耶穌基督的死是神的旨意,是神在創造這世界之前,神對人類的救贖計劃,早已經定好了。

. 耶穌基督的降生帶來神與人永遠的同在(122-23) 
在馬太福音1:22-23: “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主耶穌基督還沒降生之前,以賽亞先知在主前700年就已預言有一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700年之後, 童女馬利亞果真如預言所說生了一個孩子,衪的名為 “以馬內利”。聖經告訢我們“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上帝沒有因為亞當,夏娃犯罪後就永遠放棄人類,讓人類自生自滅。上帝反而派遣祂的獨身子愛子耶穌基督降生來到世上,且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拯救世人,把人類再次帶回伊甸園,再次將人帶回到人沒有犯罪之前那種神跟人和睦同在的情形。
耶穌升天之前,對門徒說: “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弟兄姐妹, 耶穌給我們應許,衪與我們同在是永遠的。耶穌基督的降生帶來神與人永遠的同在。今天你只要相信並接受耶穌為生命的救主時,你就可以經歷神與你同在的應許!                        

211214 超乎想像的作為

劉眉虹傳道
經文: 9:13-15,26-27   記錄:慧玲

使徒行專139節說,掃羅又名保羅。這個掃羅就是寫了羅馬書歌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力門書等等這些新約聖經的使徒保羅。
在異象中,主吩咐亞拿尼亞去找掃羅,按手在掃羅的身上,叫他能看見,意思說掃羅本來是看不見的,那這是什麼回事呢?當時亞拿尼亞並不知道掃羅發生了什麼事情眼睛變得看不見,他只知道很多人告訴他說:這掃羅是教會的頭號敵人,因為他極力的逼迫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現在還來到了大馬士革這地方,也要來逼迫這裡的基督徒。照理說沒有一個基督徒想要跟這一個人有任何的瓜葛,所以對亞拿尼亞來說,要他去找掃羅,不就等於是要他自投羅網送上門讓掃羅來逼迫嗎?看來主耶穌要他去做的事是很違反常理的。這讓他心裡面很糾結,所以他聽見主的吩咐第一個反應不是說:「好的,我這就去」,而是向主提出他的擔憂,就是他聽說掃羅的惡行。雖然按照常理來說,亞拿尼亞沒理由去做找死的事情,但主耶穌清楚的吩咐讓他到最後是冒著生命危險來順服。第15: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揀選的器皿,要向外邦人、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名的人。他說:亞拿尼亞,這個教會頭號的敵人原來是主所揀選的器皿,主將要使用他來宣揚主的聖名。主的這番話就等於是要讓亞拿尼亞對掃羅的認識顛覆過來。
不管這有多麼大的轉變,亞拿尼亞還是鼓起了勇氣去找掃羅,只因為他相信主耶穌的話勝過他之前所聽過的,許多人的話,甚至勝過他自己理性判斷。而我們呢?我們是比較相信人的話,還是比較相信聖經的話呢?比如說:我們身邊的人告訴我們說:‘凡事要靠自己’的時候,但聖經卻告訴我們說:‘凡事要依靠主’。那你相信哪一個呢?你是否願意為真理緣故與眾不同呢?亞拿尼亞就有這樣的勇氣,因為他所認識的主耶穌是信實可靠的真神。他相信上帝的作為是奇妙的,是毫無差錯的。

掃羅原是一位嚴守律法的的法力賽人,他熱心服侍上帝但卻對信耶穌的人很憎恨。當初有一個叫司提反的人,這個人在為主作見證時就被猶太人用亂石打死,當時掃羅覺得很高興,因為這個對他來說是到處妖言或眾的異端份子終於被除掉了。那司提反死了後,掃羅繼續威脅當時的基督徒說:如果他們不放棄信仰,就要把他們關進監牢裡或殺害,所以當時在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就開始逃亡,逃到各處,有的則逃到大馬士革去。掃羅還不甘休,跑到大馬士革追去要去見大祭司,請大祭司批准他繼續在大馬士革追鋪這些信耶穌的人,將他們帶回耶路撒冷去監禁。掃羅想要進一步地迫害教會,徹底的剷除這個他認定為是異端的信仰。於是他就跟他同行的人大概用了一個星期去到大馬士革,要進行他逼迫基督徒的計畫。他自以為是幫上帝行俠仗義,是那麼的固執但主耶穌沒有放棄他。當掃羅與一行人走著時突然有一道光從四面照著他,亮得他不能開眼睛而且還撲到在地上,他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何逼迫我?掃羅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主就吩咐掃羅說:起來,進到大馬士革去,你所當要做的事必有人會告訴你。那些和掃羅同行的人驚訝得說不出話來。掃羅就睜開眼睛,卻看不見了。掃羅失明就證明了剛剛不是幻覺,而是真實發生的事。他就禁食禱告,原來那些傳揚福音的人真是為著上帝的緣故而傳,是千真萬確的。掃羅想我真的錯了,上帝會原諒我嗎?我害死了多少的基督徒呢?我該怎麼辦呢?當你發現這一生引以為傲的事原來是一個錯誤,你會有什麼感受呢?能夠想像當時保羅的世界像是崩塌了,突然失去了方向。但主耶穌要使用他在大馬士革為神作美好的見證。就這樣,主耶穌把掃羅整個人扭轉了過來。亞拿尼亞的原文意思說神的憐憫’,亞拿尼亞找到了掃羅就像是神的憐憫臨到了掃羅。掃羅信了主耶穌,亞拿尼亞就為他施洗。亞拿尼亞怎樣稱呼掃羅?稱他為弟兄掃羅。接納他成為教會的一份子。
亞拿尼亞並不是一個大有名望的人,但神卻使用他説明了一位偉大的使徒,讓初信主的使徒被主內的弟兄姐妹接納和關懷。弟兄姐妹是因為相信亞拿尼亞的見證,所以才拿出勇氣接納過去是教會頭號敵人的掃羅。掃羅受洗後,就在大馬士革會堂裡宣揚說耶穌是神的兒子。會堂是猶太人敬拜的地方。那這些猶太人是最反對基督教的人,因為對他們來說,說耶穌是神的兒子這是在褻瀆上帝。如今掃羅成了一個為傳福音而被追殺的人,逃亡到耶路撒冷,他一直嘗試要讓他們相信他不再是教會的敵人了,他不再逼迫教會了。但有誰相信他?有多少人會想他是否是真心要悔改呢?到最後還是沒有人接納他,除了一位叫巴拿巴的弟兄。聽了掃羅的分享,巴拿巴相信是上帝的恩典臨到了掃羅身上,是上帝超乎想像的作為,徹底改變了掃羅的生命。當初在大馬士革,因為亞拿尼亞的緣故,教會接納了掃羅。如今,在耶路撒冷,也因為有巴拿巴的推薦,教會才接納了掃羅,也寬恕了他之前對教會所造成的傷害。
上帝的作為是超乎我們想像的。如今對於一個初信者我們是否願意接納他,説明他融入我們的教會,好像當年的亞拿尼亞,巴拿巴那樣呢?聖經告訴我們說:亞拿尼亞是一個虔誠愛主的人,而巴拿巴是被聖靈充滿,大有信心的人,他們看見上帝在掃羅身上的奇妙恩典,看見神在掃羅身上的作為,就以極大的信心來回應神,後來才造就了偉大的使徒。掃羅從一個逼迫者成為了一位宣教士,他的生命改變是神超乎想像的作為。願我們也能在生命中經歷神奇妙的作為,並且也求主賜給教會有更大的信心來回應祂的恩典。

141214 屬天生命經歷與保守

謝連春牧師
經文:約17:1-26  記錄:弓二

    約翰福音17章是耶穌基督的禱告詞,這是耶穌完成地上所有的工作後準備離開世界上十字架得榮耀前的禱告。耶穌所發出的禱告是一個得勝的禱告,因為在約16:33耶穌說“我已經勝了這世界”。這個禱告不僅提到了耶穌跟神之間的關係,而且耶穌在此也向神獻上祈求,祂求上帝保守祂的兒女(包括耶穌在地上所揀選的門徒、今天已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祂也成為了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因著祂為我們受死、埋葬、復活、升天,現在坐在上帝的右邊,就天天為著祂的兒女禱告。
17:3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所以說,當我們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就成了神的兒女。有了兒女的身份,神的生命就在我們裡面,而我們也就能經歷到神的恩典和保守。從今天的經文讓我們來探索,耶穌向父神祈求保守祂的兒女甚麼事呢?這裡就有提到三重的保守:

(一)保守祂的兒女成為聖潔
耶穌向父神祈求保守我們成為聖潔,那“聖潔”是甚麼意思呢?舊約和新約都出現了很多“聖潔”的字眼,聖潔除了包含乾淨、清潔或道德倫理之意,聖潔也是人類的最高標準。但是在這裡,聖潔所表達的是“神的屬性”,它是對神的一個描述。當我們談到聖潔,其實是針對這個世界而講的,因為如果世界沒有邪惡,我們就不需要談到聖潔;換句話說,這個世界有了罪惡,聖潔才顯明出來。約17:16-19,耶穌基督提到祂來到這個世界卻不屬世界,而祂差派來到世界的門徒,也不屬世界。也許你會有疑問,聖潔的耶穌來到這個世上,祂怎麼可能不被污染呢?針對這點,耶穌自己回答說“因為我已分別為聖”。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並分別為聖,意思是說祂和世界是分別出來的,祂沒有沾染到世俗。聖經也提到,耶穌沒有恨、沒有罪,也沒有邪惡,祂活在世上,卻沒有被世上的污穢所沾染,因為祂可以分別為聖。從約17章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同時也祈求父神讓祂的兒女“因真理成聖”,換句話說,使我們成為聖潔的不是我們要不要分別出來的問題。人人都有罪,當金錢和權力的誘惑來到面前,我們都很難抵擋,所以我們才要成為聖潔,然而,靠著我們自己是不能成為聖潔的,我們需耍依靠著主耶穌成為聖潔,因為耶穌為我們向父神祈求用真理(神的道)使我們成聖。

(二)保守祂的兒女脫離罪惡
     17:14-15,耶穌為我們向父神祈求“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聖經提到的世界有兩種意思,其一是指“肉眼看到的世界”;其二是指“控制這個世界的邪惡力量”。耶穌祈求父神讓祂的兒女脫離那惡者,意思就是希望祂的兒女不被邪惡的力量所綑綁。歌羅西書1章便有提到,父神透過耶穌基督把我們從黑暗的權勢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裡。事實上,在你我信主的時刻,我們就經歷到主特別的保守(把我們從黑暗的權勢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裡),這是神給祂兒女的應許和盼望。弟兄姐妹,當我們因為疾病、災難,擔憂及恐懼害怕的時候,我們最放不下的就是家人,因為我們掛念他們的憂傷。儘管我們面對的是這樣的一個世界,但是耶穌基督向父神禱告的並不是叫我們脫離這個世界,而是祈求我們能夠脫離那惡者,就如祂在主禱文所教導的“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耶穌為我們祈求上帝“不被惡者絆倒”,如果已經被絆倒的話,就求上帝讓我們脫離惡者。要警醒,我們最大的困難不是面對罪惡的引誘,而是罪惡引誘背後的“惡者”。須知道,若脫離不了那惡者,惡是永遠不會斷絕的。相信基督徒都有這樣的經歷,“不是我們不想逃避那個環境,而是那個環境好像一直來跟隨著我”。上帝對該隱說過“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俯伏在門前,它戀慕你”。事實上,罪的背後有一個“位格”,這位有位格的就是指“那惡者”。耶穌明白那惡者千方百計找機會要得著我們,所以祂求父神保守我們脫離那惡者,但我們要怎樣才能脫離那惡者呢?耶穌向父神禱告說“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耶穌的這個禱告提醒我們(1)神的道可以保守我們(2)神要親自保守我們。感謝神,我們只要單單讀祂的話語、領受這道並遵行它,我們就能脫離那惡者。

(三)保守祂的兒女合而為一

     成為聖潔和脫離罪惡,是我們跟神之間的關係,我們只要來到祂的面前,常常親近祂,自然就能成為聖潔並且脫離那惡者的引誘。但是談到“合而為一”,對我們而言是更大的困難,這也是為甚麼耶穌為歷時歷代的人禱告的時候,將“合而為一”列為重點的緣故。在約17:1117:20-22都有提到,如果兒女們能夠合而為一,世人就會信耶穌基督是從神那裡來的,換句話說,在傳福音的事工上,我們要“合而為一”。今天,如果教會有很好的宣教策略,但看不到弟兄姐妹們彼此相愛、同心合一,這是非常可惜的,所以,我們需要禱告主幫助我們同心合一,這樣我們才能把人帶到上帝面前來。必須清楚知道,並非我們要合一就能做到的,譬如基督教也存在了宗派之間不能合一的事實。這說明了合一並非有讓步、有意願,就能成事。在事工上,弟兄姐妹有時也會有意見不同的時候,但是當歧見出現時,讓步並不是容易做到的事。或者說,一人讓一步,問題就能解決嗎?答案是“未必”。耶穌十分瞭解我們的情況,祂知道讓步不一定帶來合一,容忍也未必能達至合一,所以祂才要為我們禱告說“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17:11),因為祂知道我們做不到。我們必須知道,耶穌基督是我們合而為一的唯一條件,換言之,只有在耶穌基督裡,我們才能合而為一。因為神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使我們跟神永遠同在,我們才有可能合而為一。所以說,今天我們能合一,是因為我們跟神的關係,不是因為我們對人讓步,為此,我們當與神建立美好的關係,我們就能與人的關係合而為一。

301114 我是誰的鄰舍

劉眉虹傳道
經文:路10:25-37  記錄:弓二

     10:25-37所提到的正是“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經文的25節,律法師問耶穌說“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名律法師表面上是請教耶穌,但實際上他是要試探耶穌,要看耶穌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如果耶穌回答得不當,那他就抓到把柄可以控告耶穌。從這一件事我們也可以看到一點,律法師顯然不瞭解上帝的恩典,因為他以為能夠靠著“做甚麼”來得到永生。聖經中也記載了數個類似的例子,比如約6:28-29,“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甚麼才算做神的工呢?’”而耶穌回答他們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所以,聖經讓我們看到,我們並不是靠著“做甚麼”的行為來得救,而是靠著信靠神所差來的主耶穌而得救。正如保羅說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顯然的,人出於自己的努力去做任何事都不能夠換得永生,而律法師卻問耶穌“我該做甚麼才能得救呢?”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反問他:“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面對試探,耶穌的回應就是回到聖經。

     有一個牧師說過,當我們發現聖經的教導和我們的觀念不同的時候,要相信自己是錯的,聖經是對的,因為我們是會犯錯的人,聖經卻是無誤的。所以耶穌要律法師回到聖經,看上帝怎麼說,律法師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曾經說過“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律法師回答得很正確,但他非常清楚自己根本做不到律法的要求。可見,律法的功用就像一面鏡子,讓我們看見自己的污穢,知道自己有罪,並且曉得對於要達到上帝的要求,我們是多麼無能為力,促使我們放棄人的方法,轉向尋求主耶穌的恩典。(參考加3:23-2429節,“不服輸”的律法師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這句一語雙關的話,另一面是要問“那我應該愛誰呢?”主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他,而是提出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祭司和利未人都是聖職人員,他們也許是擔心受傷旅客的血會玷污自己,以致要暫時停止聖殿的事奉,所以他們選擇繞道而行。然而,他們卻忽略了自己的行為等同“看重宗教禮儀和職份,過於受苦人的需要”,殊不知上帝曾經這樣說過“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何6:6)。表面上,他們遵守了律法禮儀上潔淨的要求,實際上,他們卻忘記了律法最核心的精神就是“愛”。換句話說,他們雖然愛神,但卻不愛人,這就違背了聖經“愛神愛人”的教導,而且,愛神愛人是要並行的。

      換作路過現場的撒瑪利亞人,他所做的卻與祭司和利未人大大相反。在那個環境十分艱險的地方,這名撒瑪利亞人不僅冒險停下腳步協助受傷的旅客,而且“好人做到底”,除了讓出自己騎乘的牲口,還把旅客帶到安全的客棧,然後留下錢,囑咐店主好好照顧受傷的旅客。他所做的這一切,是因為他動了慈心,因為他心中有愛。“愛”能使一個人願意去做看起來沒有必要但是卻很美好的事。比如主日的獻花,其實在星期天以後就會枯萎,即是這樣有必要花錢去買嗎?是因為愛,使人願意付額外的代價,做能夠榮耀神、討神喜悅的事。愛,也使一個人知道甚麼時候應該不堅持原定的計劃,不怕麻煩,不計較個人得失,優先照顧別人的需要。然而,如果你做任何好事不是出於愛的動機,那麼你所做的好事在上帝眼中就一點價值都沒有,聖經說:“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也就是說,所有愛心的行為如果不是出於愛,都達不到上帝的標準。


     說完比喻,耶穌反問律法師:“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個人的鄰舍?”耶穌的問題是要讓我們去思想,“我自己是個有憐憫、有慈心的人嗎?”如果我們心中有愛、有憐憫的話,就不必煩惱問說:“誰是我的鄰舍了”。所以,我們應該問的問題不是“誰是我的鄰舍”,而是“我是誰的鄰舍?”。意思就是說我們不在乎別人怎樣,而是在於你是怎樣的人?你有沒有把那些有需要的人當成是你的鄰舍去愛呢?你願意成為誰的鄰舍呢?本應該成為受傷猶太人鄰舍的祭司和利未人,結果都“失職”了,反倒是不是鄰舍的撒瑪利亞人,因著憐憫的行動,使他成為了猶太人的鄰舍。所以說,不是鄰舍的身份使我們去愛別人,而是“愛”和“憐憫”,使我們成為別人的鄰舍。

     耶穌最後對律法師說:“你去照樣行吧。”這等於是拋下一個難題給他。除非我們是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否則我們無法做到。如果沒有主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我們都不會像那個撒瑪利亞人,出於正確的動機而有愛心的行動。律法告訴我們“應該如此行,才能得生命”,恩典則告訴我們“賜給你生命,就能如此行”。所以,關鍵不是我們做甚麼才能得永生,而是基督的恩典使我們有可能以正確的動機去做正確的事。正確的動機就是愛神愛人,正確的事就包括了憐憫人的好行為。

     在這裡要提醒的是,“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並非是讓我們隨意控告別人沒有愛心的藉口,而是要我們反思自己的生命;另外,這個比喻也不是要把“世界救星”的帽子硬套在我們頭上,因為一個真的領受恩典,被聖靈重生,心中有上帝之愛的人,他會知道誰是他的鄰舍,也知道上帝放在他心中的負擔是甚麼。就如主日學之父銳克斯(Robert Raikes),他曾在英國的街上遭一群野孩子拋丟的泥沙弄髒身上的衣服,然而,他不僅沒有向這些孩子發脾氣,反而在心中動了慈心,決定往後教導他們讀書、行禮儀及明白聖經,結果他的愛心行動影響了許多教會開始了主日學。顯然的,一個多得恩免的人,他的生命樣式是越來越有愛神愛人的心,他對神的愛會表現在對人的憐憫上,而他憐憫的心會表現在愛心的行動上。
    
    弟兄姐妹,上帝的愛在你心中使你願意成為誰的鄰舍呢?上帝的愛在你的心中使你對甚麼人動了慈心呢?讓我們禱告,求主顯明祂的心意。